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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坚持“四个强化”,从强化制度建设、差异化监管执法、部门协同联动、非现场执法等方面综合发力,深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统筹执法资源和力量,积极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提高发现问题能力,促进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质效提升。
强化制度设计端发力,制度落实全覆盖
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落实全覆盖,明确权责,建立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和责任担当意识,确保各项执法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动态更新“一单两库”,运用标签化管理实现精准、智能、科学监管,推动执法规范化和精准化,形成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多项制度,推动执法规范化、精准化。
强化差异化监管执法,查处问题促整改
将随机抽查与综合执法相结合,将部门内随机抽查与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相结合,统筹兼顾落实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合理确定抽查范围和比例,实施差别化监管执法。2023年上半年,派发并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944家(其中重点监管对象375家,简化监管对象162家,一般监管对象394家,特殊监管对象13家),发现存在环境问题182家,问题发现率同比提高近8个百分点,抽查结果面向社会100%全公开。
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协同作战聚合力
积极发挥部门联合执法优势,加强与其他部门信息沟通共享,以部门协同联动提高执法效能,形成执法合力。2023年以来,联合城乡水务部门开展了2家市政工程监督检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16家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企业和单位的监管检查,联合公安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开展了39家高新区核技术利用联合执法检查,帮助监管对象解决环境相关问题3件,其他配合检查均按时完成,抽查结果面向社会100%全公开。突破行业监管之间的壁垒,增强跨部门交流合作,变“单打独斗”为“协同作战”,坚持“一次抽查、全面体检”,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活动的干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营造公平健康的市场秩序,合力推进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不断消除环境执法的死角。
强化非现场执法,创新载体提效能
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注重执法前的数据分析与应用,进一步推进电量、无人机等执法技术应用,不断丰富非现场监管执法手段、拓展应用场景。创新提出“线索排查—问题核实—调查处置—整改反馈—规范提升”“线上+线下”闭环联动机制,探索环境问题整改非现场执法新思路,不断提升执法效能,积极引导企业安装使用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企业端,提高问题线上整改率,进一步压减现场执法检查次数,2023年上半年全市非现场执法检查占全部执法检查的33.96%。全面施行规范文明执法评价制度,首创规范文明执法评价系统,将规范文明执法“码上”评价纳入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日常执法检查工作规程,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收集执法对象各类评价信息1700余条,实现生态环境执法与监管对象的良性互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
来源: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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