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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3-08-10 08:03:20 来源: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2,632股(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资料图】

2.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8月15日。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 2020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20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3. 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2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OA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0月2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 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 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 2020年11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 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

8. 2021年6月15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9. 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10. 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11. 2022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12. 2023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24,167,4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本次共派发现金红利110,900,092.32元,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解除限售股份调整为232,632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上市日为2021年6月15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于2023年6月14日届满。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限制性股票的50%。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期限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

四、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3年8月15日

2.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2,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股票数量为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股份数。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5.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7.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下发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及《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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