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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沈阳6月18日电(记者赵泳)6月14日,盘锦市公安局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简称辽滨分局)正式将犯罪嫌疑人王佳雨(化名)等人移送到检察机关并提请逮捕,这也标志着辽滨分局成功打掉了一个严重污染环境的非法炼油“黑窝点”。
2022年6月份,辽滨分局与盘锦市公安局辽河安全保卫支队联合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盘锦市大洼区某镇原镇炼油厂院内有一处未经过任何部门审批的非法炼油窝点。其采用落后生产工艺,生产的柴油质量低劣,并排放大量有毒气体,严重污染周边环境,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项目之一。
执法人员将这里的劣质油料进行扣押后,对该厂进行了查封处理。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出具危险废物认定书,认定盘锦市大洼区某镇原镇炼油厂院内厂房池内、地埋罐内、废弃塑料堆放处含油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清理有毒有害污染物质共25吨。
经盘锦市公安局指定,该案由辽滨分局管辖。2023年1月5日,犯罪嫌疑人王佳雨主动联系公安机关,并到盘锦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投案自首。
据犯罪嫌疑人王佳雨供述,2022年3月,他与“大刚”(已死亡)商议找个地方建厂炼油。“大刚”负责联系炼油使用的油泥以及运输油泥的货车,王佳雨负责加工,“大刚”许诺每炼1吨油给王佳雨200元钱加工费。后王佳雨在大洼区某镇一王姓男子手中花费5万元钱,租下了原镇炼油厂并雇佣工人炼油。
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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