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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红星新闻综合报道,一名“00后”在校大学生袁某网购各种虫子,自导自演放进网购食品里,并找来亲朋好友的十几个账号,持续下单并一再找商家恶意索赔。在他的“感染”下,其同学也模仿了起来,用同样的套路“碰瓷”商家。目前,该涉事大学生已被武汉警方刑拘,他的同学因涉案金额较小,经警方批评教育,已全额退还相关款项,并亲手写下了致歉信。
据报道,两年多以来,袁某共向这家零食企业反馈了43个“有问题”的商品,前后一共获赔7800多元。他的操作技术含量并不高,利用不同的账号、不同的购物地址向商家索赔,但这些账号、地址和电话是存在交叉使用的,这种索赔现象积累到一定的量,自然就引起了商家的怀疑。
套路不高明,但为何能屡屡得逞?对商家而言,原因无他,无非息事宁人的性价比更高。商家很无奈,但投诉者未必就完全有恃无恐。站在投诉者的角度看,他的风险收益比并不高。要让商家满足诉求,你就不可能要价太高,算下来袁某每一单索赔获利不到200元。
可是他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不可小觑。敲诈是一项非常严重的法律指控,具体来说,敲诈勒索罪定刑主要参考两个因素,一是敲诈数额,二是敲诈次数。按照法律规定,将近8000元的非法获利,一旦敲诈勒索罪成立,那么他可能面临超过半年的有期徒刑,考虑到其操作的次数较多,最终判决可能还要严厉。
这起案例的特殊之处还在于,涉案者为在校大学生。一般而言,大学生群体知识水平较高,理应具备相应的法律常识。然而,这起案例说明,知识水平的提高并不天然意味着法律素养的提升,在大学校园内开展法律知识普及和法治教育活动,不仅需持续推进,且十分必要。
大学生涉世未深,每一次铤而走险,都在为自己今后要付出的代价加码,陷得越深,代价越大。机关算尽太聪明,最终反误了自己前程。
□李建国(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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